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要求,学校组织了2021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在负责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核,共有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拟认定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将2021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拟认定名单向全校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如下:

  2021年度校级实验教学中心拟认定名单

序号中心名称中心负责人中心类别所属学院
1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金永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
2电子电工实验与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张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公示期自2022年1月17日起至1月19日止。公示期内,如

  对立项项目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5505833)、监察处(5505625)反映。

  教务处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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