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财经大学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建校最早的财经大学之一。长期以来,学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修德立信、博学求真”的校训精神,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法学为优势和特色,经、管、法、理、工、文、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24万余名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财经类优秀人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

一、招生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及研究方向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我校所招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2027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拟招生6人。

  (四)研究方向为:

  01工程造价

  02工程项目管理

  03建设工程信息化与数字建造

  04国际工程管理

  05物业管理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只招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为12)”的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


三、报名

  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相关要求,按规定选择报考点。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类别只限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为12)”。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考生应当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时间,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办法和细则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调剂

  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关注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告。


六、体检

  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基本学制2年。

  (二)学费标准

  25000元/生・年。


八、注意事项

  1.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随即取消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向上级部门反映;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到公安部门更正。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到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否则,一经发现,随即取消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此信息必须在2027年7月底前有效),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的各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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