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1983年创办法律系,1997年改建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李泽沛、董立坤曾担任院系领导,四十年来,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近万名法律专业人才。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和地方法治实践,在涉外涉港澳法治、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等领域奋力耕耘,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进深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法治示范城市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学院发展由此进入国家规划层面,教育部、司法部、广东省和深圳市高度重视,为学科发展提供了极佳的政策环境,高水平法学院建设被纳入深圳市重点支持项目。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梯队配置良好,学科布局合理,先后产生两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三位广东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另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两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一人,七人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近年来,中青年教师成长迅速,学术规划切合国家大局,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成为学院蓬勃发展的生力军。

  学院的特色和优势在于:

  1.涉外法治融通港澳,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国际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国内最早开设港澳法课程。近年法学院连续获批三个省部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23年入选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培育)基地”,被评为“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24年8月,涉外法治研究院获批成立。本学科方向依托两大国家级智库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港澳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以及其他八家省部级基地,研究成果转化量多质优,为维护中央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促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粤港澳规则衔接做出了积极贡献。

  2.经贸法治跨域交融,优化湾区营商环境。依托深圳大学创新法治研究院,以民商法和经济法为基础,围绕法治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机制等重点新兴领域系统布局,关注市场交易与监管、公司合规与投融资、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财税治理与生态环境等法律问题,融合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全面回应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问题。

  3.科技法治多链协同,培育法治创新人才。依托司法部法治大数据与智能装备重点实验室、深圳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深圳大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聚焦知识产权、数字治理、人工智能法治、平台规制等前沿问题,形成科技法基础理论、科技伦理与风险防范、科技创新的法律促进、法律科技等四大研究方向,服务深圳科技法治前沿课题,培育智慧型创新人才。

  专业简介: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按照一级招生一级培养模式,侧重于培养适应各行业领域的需求,既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及法律服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招生人数

  2027年我校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法律(法学)研究生60人(初次指标分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获得的课程成绩),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办邮箱。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考2027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根据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含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报名(缴费)和提交核验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审核。

  (一)报名时间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查看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并完成认证、按要求提交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五、准考证打印(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初试安排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五、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破格复试。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科目:[F105]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法学院)

  (三)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四)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学制方式

  学制3年(1.5年课程学习,1.5年完成学位论文)。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八、学费

  9万元。


九、其他

  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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