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深圳大学委托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深圳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需要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深圳大学拟于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大学丽湖校区A6楼一楼及负一楼西北角建设深圳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第一次公示名称为《深圳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现确定为《深圳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本项目区内主要设置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及其缓冲间、洗消间、污物暂存间、更衣室、淋浴间、污水处理间等。本项目建成后将主要用于开展细菌培养、动物感染实验、致病机制、疫苗评估等实验研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深圳大学处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深圳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55-86713992邮箱:medky@szu.edu.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医学部

  环评单位: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深圳大学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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