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发展规划方向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2007年,在国家发改委和清华大学的共同关心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门设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双证)发展规划方向研究生培养项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规划基础理论等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发展规划领域人才培养,推进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为我国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作出贡献。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是清华大学校级研究机构,也是国内首家专门致力于发展规划研究的科研机构,将配合公共管理学院承担MPA发展规划方向的培养方案、课程设计及人才培养。

 

二、招生对象

  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从事规划工作的干部,各级党政机关中从事与规划相关工作的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发展规划及战略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

  MPA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详见《清华大学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特色课程

  本项目的特色课程包括全国MPA教指委推荐的核心课程以及《发展战略与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发展》《PPP的理论与实践》《区域发展与政策》等课程。

 

五、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年限:2.5-4年,学习方式包括以下两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分段集中上课:即每学期集中1次,每次学习6周左右。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2.晚上和周末上课: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六、学费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人民币13.8万元。学费可在第一学年注册报到时一次缴清;或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报到时各缴一半,分两次缴清。

 

七、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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