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职业技术教育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是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是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6个教学机构,拥有全国高校面积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工程实训中心,5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教育学、心理学、数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8个(教育、机械、应用心理、金融、翻译、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技术人才,构建了职教师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是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研究方向:交通运输。

  拟招生人数:2人。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津参加2024年研考的考生选择报考点时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天职师大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日期内及时完成校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栏。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1.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2汽车构造

  2.准考证打印:考生请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科目

  ①汽车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②交通运输工程基础(任选其—,考生必选与初试科目不同的科目)。

  1.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学校复试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以公布内容为准。

 

五、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学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信息公开

  1.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各学院在网站上公开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专业间进行调整)、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2.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其他事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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