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创办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堂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于1962年首次培养研究生,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制度,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6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已成为山西省学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招生单位制定本年度专业招生计划要参照上一年度计划并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中2026年下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单独考试”计划10名),目前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计划是按此要求拟分配,公布的统考专业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最终各项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7年度招生计划为准。
125300会计MPAcc拟招生人数为50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或研究方向有关报考要求。
(5)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
4.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方式和报考类别
(一)报考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包括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含联合命题和委托命题)科目。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不接受定向在职考生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参与毕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不参与派遣。
(三)学历学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四、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案处理。
五、初试
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思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初试科目为: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考生应当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随时关注招生单位和所在报考点有关通知。
六、复试、调剂和录取
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确定。考生在复试工作开始前请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复试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等通知。
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予以公布。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政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函调、电话、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政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体检相关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
八、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录取学院和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学制、学费
1.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学费
学费按学年缴纳,共75000元。
3.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学制内,会计、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上安排周六日上课方式;其余专业的非全日制录取学生安排全日制上课培养。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