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工作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以来,学校以“钢铁强国、科教兴邦”为使命,积淀了“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熔铸了“求实鼎新”的精神品质,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钢铁摇篮”的社会美誉。

  学校现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科学技术史4个全国一级重点学科学术水平蜚声中外(2017年、2022年两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面向未来,学校秉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化、精品化、国际化”的办学思路,以探求真理、培育栋梁、造福社会、传承文明为己任,主动投身于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努力建成一所大师群集、英才辈出、兼容并蓄、特色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社会工作专业拟招生人数为10人。

  专业方向:

  01 基层社会治理

  02 健康社会工作

  03 碳中和社会工作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6)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相关专业机构认证并在报名时提交认证报告。

  4.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应在招生单位所在考点进行考试。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六、初试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3.初试成绩一般在录取当年的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七、复试录取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等统一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及调剂

  1.2027年我校各培养单位的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复试分数线,下同)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各培养单位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对应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2027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按照同一招生专业内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复试资格。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

  3.2027年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为:初试单科成绩和总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该类考生的单科线和总分线,复试线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民骨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10分。

  4.2027年报考我校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复试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复试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6.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需要加试。

  6.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考核中或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及同一招生专业内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根据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调档时间要求,将全部个人档案正本寄至所录取培养单位党委办公室,档案正本不到校者,不允许报到。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除外)不调档案。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的档案按“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办理,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的档案按“定向就业”研究生办理。

  4.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无法报到入学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我校具体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具体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学制

  学制为2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3.2万元。


十、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1.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2. 顺德创新学院作为我校二级单位独立招生,计划单列,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雄安校区完成基础课程,日常管理由学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创新学院开展科研工作,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创新学院负责。顺德创新学院录取的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要求与校本部研究生执行同一标准,毕业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创新学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奖助待遇外,享有顺德创新学院提供的其他科研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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