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 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202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拟招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方向:机械。拟招人数1人。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三、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 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种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下称“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且已进修完 6 门或 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 成绩单,同时还需要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应符合我校招生指标限定地区要求,且通过生源 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根据协议要求 至生源地定向就业。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人员,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 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 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 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5.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五、初试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2.初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 201 英语(一)③ 301 数学(一)④ 841 机械原理。
3.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一般在2027年4月底前完成。考生根据学院复 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 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须加试(笔试)2 门科目,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招生专业目 录中列明,加试由学院组织。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 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政策规定,进行差额复试,全面衡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 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 业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就 业的非全日制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录取学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 户口,不享受奖助金。
八、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 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拟录取后统一安排进行。
九、学费标准
学费:1.32万元/学年。
十、毕业
我校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相 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 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说明
1.2026 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98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名。2027年国家招 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 生人数拟定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 行动态调整。
2.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报名、初试、复试等。
3.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培养主 要集中在西安市雁塔、长安校区,学校提供住宿,毕业时学生自主择业。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主要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培养,不参评奖助学金, 学校不提供住宿,毕业时学校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毕业生推荐表》,相关事项按 定向协议办理。
5.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