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10人,实际招生人数按国家当年下达具体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w.xisu.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整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系方式的有效性持续到2024年9月,以便我校通知考生初试、复试、调剂、发放录取通知书等事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我校报考点将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适时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上确认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

  ②204英语(二)(全国统考)或202俄语(全国统考)或203日语(全国统考)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全国统考)

  ④431金融学综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阶段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一)考生复试时须根据我校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等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等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十二)考生复试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奖惩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还要承诺已如实填写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以及承诺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三)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十四)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相关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五、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制学费

  学制2年

  学费待定(参考往年2万,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七、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录取当年入学须知。


八、注意事项

  1.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售卖考研参考书及考研真题。

  2.招生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24年拟招人数,包括推荐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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