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院本专业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10名。
学校在招生目录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基本计划。学校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免试招收(为本年度实际招收情况)、报考生源及激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调整招生人数。
二、招生类型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条件: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
(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日9:00—22:00)。
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名公告及“西安交通大学(10698)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
1.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完成核验。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5.残疾考生如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研招办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7.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提交学校研招办审核,未通过审核者网上确认无效。
8.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2.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53-卫生综合。
六、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部、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各类专项)、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及安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
复试科目:①流行病学。
2.各学院(部、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报名资格进行全面、认真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并实行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3.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确定,加试安排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
(一)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准予入学。
(二)学费标准
学费5万。
(三)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5学年。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网上报名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
(八)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