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考试教育院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工作,现将有关监考人员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26日(部分5开头代码的科目在27日)

  考场分布:兴庆、雁塔两个校区

  二、监考人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工作认真、监考经验丰富;

  2.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校内正式教职工;

  3.须全程参加学校举办的考务培训会,认真学习有关培训资料和规定。

  4.考试前14天自行日常体温和健康监测,考务工作前14天内有体温高于37.3℃,有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的人员以及参加考务工作前14天内有省外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地级市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或参加考务工作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前14天内与省外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地级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参加考务工作前21天内与有境外旅居史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均不得参加监考。

  5. 须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议完成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应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考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流程,既要做好个人防护,又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三、具体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首要环节,属于国家级教育考试,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监考人员选派工作,切实将监考工作纳入到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职责之中,合理安排教职工特别是研究生指导教师共同承担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任务,学校将对本次监考工作进行后评估考核。

  1.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按以上条件及监考名额选派本单位监考人员,应鼓励动员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并尽量考虑男、女比例均衡,优先考虑有监考经验、身体健康的同志,各培养单位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作为联系人,配合研招办做好有关监考遴选工作。

  2.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拟参加本次监考的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在系统上申报,研招办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遴选。

  3.本次监考人员选派采取“网上申报、单位核准、研究生院审批”的方式。各选派单位通知拟选派的监考人员统一在2021年12月7日—10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监考申报系统(http://yzgl.xjtu.edu.cn),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照片上传,下载“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责任书”。单位联系人通过研究生监考审核系统(http:// yzgl.xjtu.edu.cn)完成监考人员审核工作,并在12月11日前将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硕士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汇总表》(系统打印)及对应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责任书》提交研招办。通过审批的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下载并打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聘书》。

  4.监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订“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责任书”(个人系统下载)后交本单位联系人。

  5.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提供2针次疫苗接种记录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校将协调校医院组织所有考务工作人员于12月23日下午14:30-17:30集中进行核酸检测,监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按时参加核酸检测,检测后由校医院在监考人员聘书上加盖“核酸已检测”印章。

  6.考试期间监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教工卡,并佩带《监考证》。监考人员名单一经确定,中途不允许更改(替换)人员。

  7.学校对监考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监考人员须严格履行《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职责》等规定(具体要求见考务手册),因监考人员失职而产生不良后果的,由选派单位协助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对其进行处理。学校将完善监考老师出错清单,记录监考老师考试期间的工作表现,对于出现重大失误的学校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处以停发监考费、暂停其监考资格乃至不再录用等处罚。

  8.今年参考人员大幅增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务工作责任重大、变化较多、社会关注度高,学校将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在兴庆校区、雁塔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分别召开监考培训会,安排布置全校监考工作,监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教工卡(现场查验)及《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聘书》准时参加,各单位应提前为监考人员调整好工作,确保其按时参加监考培训及完成监考工作。

  9.除经金学院、医学部选派的监考人员外,其他单位选派的监考人员均安排在兴庆校区监考。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考前14天日常体温、健康状况监测;进入考试区域(考试楼)须提前达到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监考证和盖有“核酸已检测”标记的监考聘书,体温不正常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等,考场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间隔大于1米,控制人员行进速度。监考员在考务办要有序交接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距离。

  10.考务、巡查工作人员选派另行通知。

  研招办联系人:胡淼、吴红苇 联系电话:82667898、82665760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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