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公办高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艺术、教育、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校。
学校始终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深入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踔厉奋发,薪火相传,积淀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铸就了“崇真尚美、经纬天下”的大学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一、培养目标
西安工程大学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和研究方向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
会计(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5人,不区分专业方向。
三、学制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办法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照片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上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7年8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时提交核验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果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三)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四)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我校考前公告自备,请考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复试及录取
(一)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科目:942财务管理
(五)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当年政策执行。
2.列入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方可正式录取。
八、学费及住宿
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九、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培养单位。
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十、其他
(一)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任何考研复习资料,严禁校内任何部门、教职工及命题人员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咨询或资料编写出版;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校园场地与设施,禁止任何校外机构入校宣传或组织考研培训;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活动。
(三)从事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回避纪律。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以上政策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以及西安工程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政策如有变更,以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方发布的各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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