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计划

  拟招收人数:10人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其中乙肝检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五、报名与考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第二阶段为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5日,详情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https://yz.chsi.cn,或公网:https://yz.chsi.com.cn)查阅。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0408法学综合四(民法学、刑法学)

 

六、学历(学籍)

  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系统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校验。

 

七、录取办法

  ①根据国家有关录取政策、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复试名单;

  ②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语听说能力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面试等;

  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含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与学费

  1.学制:3年

  2.学费:1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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