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与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障,也是“产学研一体化”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形式。为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社会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紧密结合,切实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应能满足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人员队伍;可为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每年能接受一定数量(12人及以上)的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实习。

  2.已与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三年及以上(与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累计15人及以上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工作站开展专业实践。

  3.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实践育人环境良好、层次较高、特色鲜明,能长期持续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建设目标明确、育人成效显著。

  具体要求可参见《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北林研办发〔2021〕6号)(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组织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时须就实践基地的基本情况、近三年已进入实践基地/工作站开展专业实践的人数及开展实践的情况(附进入实践基地/工作站的研究生名单、专业实践内容、开展实践的相关照片等支撑材料、已签订的合作培养协议、实践基地/工作站管理办法等)、已有合作基础和预期目标及标志性成果进行详细论证。每种专业学位类型(或领域)最多申报两项。

  2.学院对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3.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如有必要,将组织专家到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后,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4.研究生院对通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通过后的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5.经学校批准的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由学校与实践基地/工作站商议合作协议书签订(参考模板见附件3,一式三份),协议由研究生院、实践基地/工作站、学院各执一份。

  6.研究生院统一制作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的铜牌,字样为“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或“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工作站”。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除实践开展照片外,其他所有相关支撑材料与申报书一起汇编成册,需编制材料清单目录,并按照顺序装订。

  2.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18日17:00前将推荐实践基地/工作站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楼214),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liuzhijia134@163.com。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人及学院须按时填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每个基地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要对建设成果(进入实践基地/工作站研究生的规模和增长情况、开展实践的情况、基地人才培养的持续能力和研究生取得的成果等)、年度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实践基地/工作站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进行详细总结。

  4.研究生院将会同有关学院不定期地到基地/工作站检查、评估实践培养情况。对协议到期的实践基地/工作站,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联系人:刘志家,62336385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北林研办发〔2021〕6号)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报书

  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协议

  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推荐汇总表(各学院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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