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招生要求,特制定2024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专业代码为125300。

  

一、学校及专业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有着“中国财经管理专家摇篮”的美誉。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拥有MPAcc学位授予权的院校之一。2007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1月被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为会计学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自2010年10月被教育部批准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中央财经大学积极探索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之路,以行动学习为导向,在课程模块化、实务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其改革成果《以行动学习为导向,打造知行合一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获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申请并被认证为首批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最高级别A级成员单位。2018年7月,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正式发布,中央财经大学MPAcc获评A。2019年开始招收AI+MPAcc研究生。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再次被认证为AAPEQ最高级别A级成员单位。

  

二、招生类别及名额

  2024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MPAcc仅招收全日制考生。

  全日制MPAcc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普通计划拟招收289人,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其他全日制均为非定向就业。

  中央财经大学MPAcc分为以下五个研究方向:

招生类别及名额

  说明:01-04方向全程由会计学院进行培养。其中,01-04方向不区分招生人数,合计拟招收189人(含123名推免生)。05方向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开展产教融合实习实践。

  

三、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三)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与考试

  (一)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为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4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即可。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

  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1)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在京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在京工商注册或合同中注明工作地在北京。(2)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如须提供其它材料,将会在报考点公告中后期列示。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如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要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

  考试科目:(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204英语二。

  考试内容:“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复试约在2024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特殊情况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录取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骨干计划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九、学费

  会计(全日制)学费为3.4万元/年。

  

十、招生宣讲会

  为了让更多的考生了解中央财经大学MPAcc项目和招生政策,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拟于10月份举办在线招生宣讲会。宣讲会的具体时间和形式请关注中央财经大学MPAcc微信公众号和微博。

  

十一、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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