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更多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资源,决定开展2022年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强化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需求,着力解决研究生在文化素养课程、研究方法类课程及受众面较广的专业课等优质课程资源紧缺等问题;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支持各教师团队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运用超星技术平台/智慧树/课程联盟/学堂在线等平台稳步推动线上课程。

  二、课程申报类型及数量

  分研究生示范课程和线上线下结合两类。两类课程各立项5门。其中,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等环节,教师自行安排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

  三、课程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2.课程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理组织编排课程内容,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在研究生群体中适用推广。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能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师德,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5.对于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原则上立项建设一年内完成课程视频制作。视频可对标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制作要求。具体见附件1。

  已获校级以上研究生优秀课程认定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受理。

  四、工作程序

  1.教师(团队)自行申报(见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如: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讲义)、多媒体课件等。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总结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考试样卷及其它考核形式的相关资料、学生抽样反馈意见及所在学科集体评价意见或反映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其它可以反映课程建设水平及成果的材料。装订成册)

  2.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择优进行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不多于3项,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课程。

  4.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学校资助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经费10万,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经费4万,若课程未参与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申报,但被省级研究生课程项目立项,同等认可为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经费资助标准一致并于次年给予资助。对于经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资助后,申请为省级研究生课程立项项目的,学校不再给予资助,将由学院学位点建设经费中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5.建设期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遴选前50%为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示范课程,给予奖励。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4日前将课程立项认定汇总表、相关申报书一式5份报送至安中楼60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zhaoqian@nb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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