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大学做好2021年浙江省本科高校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学科专业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科专业信息采集是浙江省通过数字化平台,全面评估省内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推进新时期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而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年度性工作。

  学科专业信息采集任务分四大模块,分别为学科专业建设、本科生教育、研究生培养、科研管理。

  2021年学科专业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在浙江省本科高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xkjs.zjedu.gov.cn)中进行,登录名和初始密码线下发送至各有关填报单位,具体采集信息请登录系统查看。本次仅采集2021年度新增数据。

  二、采集时间

  2022年1月4日-2月25日

  三、主要任务与分工

  详细指标说明和任务分工请见附件2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平台采集的数据将作为“十四五”新一轮学科建设工程遴选、省重点高校建设绩效考核、学位点合格评估、学位授权审核、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因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提交的各项数据应仔细检查核对,提高数据准确度,并报部门领导同意,确保工作程序规范到位。

  (二)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单位、部门具体操作员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加入“浙江省学科专业建设信息采集交流群”微信工作群。

  联系人:施嫣妮、陈烨,联系电话:888926,联系邮箱:shbb@nbu.edu.cn。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2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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