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人民大学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资源与环境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资源挑战,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和行动指南。为满足国家对资源与环境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中国人民大学发挥文理融合,资源、环境、化学多学科交叉特色,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及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培养应用型人才,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2026年继续招收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代码085700)。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和实际生源状况等因素最终确定。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展资源与环境学科教学和科研的机构之一,至今已有20余年发展历史和深厚积淀。202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原化学系和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基础上重组升格为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围绕“生命资源”这一富有前瞻性的全新概念,深度融合化学、环境、农林、材料和医学等多学科资源,运用科学方法丰富并优化人民生命的保障手段与文明传承的资源体系,塑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扎实、科研水平过硬、勇于领跑新时代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坚定政治立场、内秉家国情怀、突出创新能力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点依托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2021年,根据科睿唯安发布的数据,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科学与生态领域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具有完善课程体系和丰富培养经验,已累计培养本硕博学生300余人,为国家持续输送高层次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同时也拥有丰富的高端校友资源。乘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学科内涵式发展的东风,学院组建了一支卓越并富有朝气的专业教师队伍,已承担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大仪器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国家部委和国际合作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课题,为建设美丽中国挺膺担当。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项目涵盖四大主流研究方向:
(一)高效低碳污染治理技术。面向“减污降碳”国家重大环保需求,广泛开展水、气、固废等低碳污染控制、资源化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工程实践,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前沿性。特色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技术、大气污染控制、环境功能材料、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
(二)区域(流域)污染控制与管理。聚焦我国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复合型污染难题,开展气-水-土-生多介质、多过程耦合的污染监测、评估、预警、控制等理论与技术研究。主要特色研究方向包括区域污染监测与模拟、大气与水污染形成机制、水土气界面物质转化、多源污染控制关键技术与流域综合治理的系统性研究。
(三)环境健康与生态保护。以探究复杂环境问题背后的科学机理为目标,发挥中国人民大学文、理、工科齐全的综合优势,综合运用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基础理论和统计学、信息学、管理学的前沿技术,文理贯通,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特色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环境分析化学、环境污染化学、环境生物科学与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环境系统分析。面向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需要,从战略与政策高度调控经济社会环境系统,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该学科方向研究与应用并重,充分体现中国人民大学在支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智库作用。特色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环境评价、环境过程模拟与调控、环境毒理与健康风险。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中国人民大学自行组织。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所报考专业学士学位水平且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论文1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3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有关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对初试所使用的文具,《准考证》上会做出具体规定,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201)英语一(满分100分)
科目三:(302)数学二(满分150分)
科目四:(832)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满分150分,水污染控制工程40%、大气污染控制工程30%、固废污染控制工程30%)
该科目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参考相关各类主流教材。
6.初试成绩查询:关注“教育部研招网”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差额的比例,以及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2.复试信息发布:我校将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初试成绩总体分布等情况,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于2026年3月登录“人大研招网”查询复试基本要求,同时登录所报考院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具体办法,按要求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阅复试通知或所报考院系网站。
4.复试内容: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
招生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按所报考院系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6.在必要时,我校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一)拟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在被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将于2026年7月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学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八、培养校区、学习年限和住宿情况
按照学校章程,我校办学地点包含中关村校区、通州校区以及苏州校区。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我校为非全日制学生不提供宿舍。
九、学费标准
60000元/生·学年。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阶段,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及时发布信息公示。
十一、违规处理
(一)报考纪律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试纪律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若教育部在2026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