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医疗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第二条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s://yz.chsi.com.cn/)、“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条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第四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普通招考

  第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六条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第七条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

  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招)”(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报名环节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上按照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还须按照“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须知”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报名。

  2.确认环节

  ①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上传电子照片或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具体请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

  ②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九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经审核通过后生效。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第十条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第十一条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和复试

  第十二条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第十三条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第十四条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院系将面向拟录取硕士生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为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院系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协议签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学制、学费

  参考往年,学制3年,学费15万。拟招生人数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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