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方向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及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以培养有胜任力的创新型人才为己任,联合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等机构设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双证)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方向研究生培养项目,依托清华大学优势教育资源,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城乡治理能力的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为国家探索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培养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和城乡治理复合型创新人才。

 

二、招生对象

  从事“三农”和城乡治理相关工作的国家和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对该方向感兴趣的人员。

 

三、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

  MPA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详见《清华大学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特色课程

  MPA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方向的课程包括全国MPA教指委推荐的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特色课程包括《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三农”问题前沿》《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城市治理》等方向性课程,由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等机构提供支持。

 

五、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年限:2.5-4年,学习方式包括以下两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分段集中上课:即每学期集中1次,每次学习6周左右。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2.晚上和周末上课: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六、学费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人民币13.8万元。学费可在第一学年注册报到时一次缴清;或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报到时各缴一半,分两次缴清。

 

七、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上一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应急管理方向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医疗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