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大学征集2022年度自治区联合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我校和自治区科技厅预签订的《西藏大学和科技厅联合项目资助协议》相关要求,依照《西藏自治区联合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需求。现开展我校2022年度自治区联合项目指南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盯2030年基本建设创新型西藏的发展目标。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立足我区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大科技需求,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及高原农牧业、生态环境、高原医学、公共安全等领域技术攻关,着力提升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征集范围

  (一)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

  瞄准西藏在国家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定位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川藏铁路建设、藏医药、第二次青藏科考支撑服务与成果转化、平安西藏建设、科技与文化融合、特色农产品制造与质量安全领域,支持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转化,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归口部门: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农村科技处)

  (二)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

  围绕数字信息、公共安全、防灾减灾、道路交通、绿色工业、清洁能源、现代服务业、高原医学、奶牛高原适应性、高寒退化草地保护与资源利用、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特色家畜疫病防控及营养调控、藏鸡产业提质增效、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宜居村镇建设、农作物育种(小麦、豆类、马铃薯、油菜)、耕地地力提升、园艺育种(蔬菜、果树、特色花卉、那曲黄蘑菇)、果蔬病虫害防控、西藏特色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鉴定与利用(墨脱、察隅本土特优热带作物资源)领域和方向,以产业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重大科技成果引进创新与转化应用以及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归口部门: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农村科技处)

  (三)自然科学基金

  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关键科学问题,瞄准国际前沿和新兴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归口部门: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三、填报要求

  1.项目指南建议由建议各学院统一报送,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2.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2022年自治区联合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电子版和2022年自治区联合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3.指南将作为2022年度联合项目推荐的参考依据。

  四、注意事项

  1.依托单位(各学院):

  (1)本次指南征集一定要学院组织论证,保证项目的质量;

  (2)由学院在“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2022年自治区联合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进行推荐排序。

  2.项目负责人:

  (1)每个项目负责人目前承担科技厅项目(在研)不超过1项的,方可申报此次联合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联合项目;

  (2)申报自治区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和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高级职称。

  联系人:;高飞索朗吉宗

  联系电话:3908996979 15021150889

  邮箱:337679107@qq.com

上一篇:关于2018和2019年度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下一篇:西藏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