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项目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中心从2004年起陆续招收项目管理专业学生,是首批国家正式批准的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授权点之一。2019年7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从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一、招生信息
1、报考单位:10384 厦门大学
2、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3、报考院系:(034)管理科学系
4、报考专业:125602项目管理
5、拟招生计划:37人,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录取等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二、招生类型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专业不限,特别欢迎有行业经验,或有志于从事项目管理人士报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大专毕业后拥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达到本科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3.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拥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一)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后续公告。
1.报名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
2.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和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准考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二)复试
1.我校将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和录取相关要求以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各招生院系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其中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各招生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学制和学费
学制为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202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拟定如下:
| 专业 | 全程学费(单位:元) | 第一学年缴交标准(单位:元) | 备注 |
| 项目管理 | 128000 | 64000 | 三年学制 |
八、奖、助学金
具体参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九、住宿以及费用
1.我校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2.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十、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2.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推荐免试招生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的《厦门大学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我校预计于2026年10月下旬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2027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